第二十二章 三个莱昂-《篮球之上帝之鞭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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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听到卡尔说的话,莱昂点了点头,此时他已经翻到了合同最后一页,上面有个签名处。

    莱昂从卡尔桌上拿过一支笔,在最后一页签上了自己的名字,就算正式签订了这份合同,成为了波士顿凯尔特人队的一名球探——具体来说,是临时球探,因为这份合同的期限只有三个月。

    奥尔巴赫还是在路上不断地给莱昂设置障碍,即便已经成确定让他从球探开始做起,依旧要给他设立三个月的工作期限,显然在这三个月里,莱昂必须做出点成绩来,才能成功留在凯尔特人。

    可问题是,到他签下自己的名字为止,他都不知道球探到底是干嘛的。

    “你很爽快,阿诺德就是喜欢这样的家伙。既然已经签字了,你就是一名凯尔特人的球探了,从现在起我将是你的直接负责人,具体的工作安排我会告知你。拿着你的合同,带上ID卡,一张银行卡,去波利斯女士的办公室把一切手续做完,就在走廊尽头。好了以后再到办公室来找我。”卡尔看了看莱昂签了字的合同,对莱昂说道。

    莱昂拿起合同,摸了摸口袋里的ID卡和没有余额的银行卡,起身走到门前,这时卡尔叫住他,说道:“你难道就没有什么问题要问吗?这些合同你甚至没有仔细看一下,这对一个篮球工作者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习惯。”

    为了这次会面,卡尔也做了一些准备,来应对莱昂可能针对合约提出的各种问题,可到目前为止莱昂一个问题都没有问。

    在美国合同的生成、签订是非常严肃的事情,在以法律条文细致、严苛而著称的美国社会,每一个签字都意味法律效力的产生。

    一份三个月的临时工作合同,就长达二十页,内容全面细致,涵盖了双方的各种事项,而在NBA这个职业联盟,这样的合同不过是小儿科,更多复杂的合同足以让人头昏脑胀。

    莱昂回头看了看卡尔,思考了一下回答道:“好吧,我确实有一个问题。合同中第六款项第五条关于交通费补贴的说明,规定我们在外出行的交通费可以报销,但超过100美元的费用要出具有本人名字的票据。我想问,如果我在外租车,但我并不会开车,我租用了一名驾驶员,用他的驾照租车,然后租车的费用由我出,可是得到的单据上却是他的名字,这样,我的交通费应该怎样报销?我租用这位司机的劳务费,也包含在报销费用中吗?如果是,那么我该怎么获得合法的票据?”

    莱昂突然的提问一下子难倒了卡尔,他没想到莱昂会提这么细致刁钻的问题,于是他只好说:“对不起,我不知道,关于报销的问题你可以去问问波利斯女士,她对这些更清楚。好了,你可以过去了,快去快回。”

    “谢谢,幸好,我有驾照。”莱昂说道,说完他离开了办公室。

    “这家伙,可真像阿诺德。”卡尔看着离开的莱昂,心中想道。

    阿诺德就是奥尔巴赫,只有与他很亲密的人,才能这样称呼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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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莱昂很快找到了位于走廊尽头的办公室,这里是凯尔特人的人事助理波利斯女士办公的地方,这是一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女人,留着一头棕榈色的短发,看上去很和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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