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治安法庭-《篮球之上帝之鞭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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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自从走上打假拳、赌博的道路后,莱昂和养父母也算断绝了关系,彻底成为一个游荡在街头,靠着身上二两肉混饭吃的混子。依仗着强壮的身体和好看的面孔,莱昂倒是有不少露水情人,可在这种情形下能够帮上忙的,在莱昂的记忆库里一个都没有。

    所以范辰也只好出此下策,制造了一起治安案件,让自己进监狱关上几个月,最起码在波士顿,爱尔兰帮还不敢在监狱杀人——虽然狱中爱尔兰帮的子弟也不少。

    随着福克斯-莱昂痛快地认罪,庭审的进程就很顺畅了,法官没有刨根问底,对案子中一些有矛盾的细节也没有追问,莱昂在另一家酒吧重击三人的事完全没有暴露。

    庭审持续了仅仅几分钟,没有你来我往、剑拔弩张的控辩双方陈述、证人证词或者陪审团商议,检察官也没有多言,只是坐在一旁整理文件。

    莱昂虽然在1号晚上大发神威打伤了多人,但“世界最佳”夜总会被他打伤的保安,只是身上有轻微擦伤和瘀伤,倒是那个被误伤的职业球员,下巴被打脱臼,之后的比赛也将缺席。

    很快,案子进入了宣判阶段。

    “福克斯-莱昂,因为醉酒而在‘世界最佳’酒吧挥拳伤人,滥用你所拥有的武力伤害别人,不仅在法律上是违反条例的,在道德上也是一种粗野、不负责任的表现,福克斯-莱昂本人对此罪行供认不讳。经过本庭的审理,认为福克斯-莱昂的犯罪事实清楚,没有异议,根据‘马萨诸塞州判例汇编’第三卷第六章第35条关于醉酒斗殴的案例,和‘联邦治安管理条例’第789条,判决如下:福克斯-莱昂,因醉酒斗殴伤人罪被判处三个月的监禁,同时附加100小时的社区服务…………”

    就这样,莫名其妙穿越到2000年一个美国人身上的范辰,在酒吧打了两架,在夜总会打了一架,在警局呆了一天后,又将在监狱里度过两个月的时光。

    而到现在为止,对他错乱的人生和混沌的未来,范辰还一片迷茫,毕竟上一世的事情他竟然都记不清了。

    可他依旧非常非常冷静,听完宣判满意地点了点头,跟着法警离开了法庭,准备前往服刑地。

    来到这个时空后的第一个计划,圆满实现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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