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章-《傅医生我暗恋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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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学了那么多年,技艺不能说是精湛,但还是很了不得的。
高中那会儿,他就会很多高难度曲目。虽然对这方面没什么热爱,可林天还是有喜欢的大师。他喜欢门德尔松和帕格尼尼,十年前在学校新年晚会上,他独奏的便是门德尔松的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。
门德尔松这位大师出生优渥,和贝多芬、舒伯特不同,他的作品里充满了温柔恬静,齐整严谨,极少矛盾与冲突。
林天脑子里还记得一点曲谱,他深吸口气,开头便是一连串流畅华丽的滑音,傅星河的目光慢慢集中他的手指上。
穿了衣服的林天,和没穿衣服的林天是不一样的,以傅星河学临床的眼光来看,他骨架很漂亮,骨骼完美,加上林天的身材管理,他身体相当漂亮。他和他的音乐,难说哪一个更加艺术。
林天站在他眼前,半是沉浸在音乐里,半是把注意力放在傅星河身上。
傅星河听的认真,林天也拉的认真,他以为自己忘得差不多了,可琴弓放在琴弦上时,音乐就自己出来了。
到第三乐章时,林天回忆不起来了,便停下了。
“好不好听?”他放下小提琴,没戴颈托,他的脖子那里压了一块红痕出来,和胸膛脖颈处的那些吻痕交相辉映,融为一体,有种异样的美感在他身体上。
傅星河目光深沉地望着他,“好听。”他招手,“过来。”
林天放下小提琴,朝他走过去。
傅星河揽住他的后腰,把他抱怀里,“很好听。”
林天的虚荣心得到满足了,人人都夸过他,但是傅医生的夸奖,和别人是不一样的。他还记得高中上台演奏那次,后来两年,学校里都要他出演,林天都拒绝了。因为那会儿傅星河已经去了医学院,他拉给谁听?
傅星河低头用手指抚摸他脖颈那块被小提琴琴身压出来的印子,“学这个很辛苦吧?”
林天摇头,把脑袋搁他肩膀上,嘴唇贴在他的侧脸上,“不学这个也要学别的,但是我很聪明的,学得很快,所以不辛苦。”傅医生学医才叫辛苦呢!
他觉得自己这点儿辛苦,和傅医生一比,根本算不上什么。
“我那是喜欢,你也是喜欢?”傅星河的嘴唇亲亲碰了碰他脖颈上弯弯的红痕。
林天愣了愣,说:“我那会儿吧……什么喜欢的也没有,哦我喜欢看书,但是除了看书,我就没有爱好了,我爸妈让我做什么,学什么,我就怎么做怎么学,我也一点儿不难受。”他当年第一次有自己的想法,报考了医学院,让林翰海臭骂了一顿。
其实林天也不喜欢学医的,他没什么特别喜欢的,也不太喜欢玩,可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。他只是单纯地为了傅星河,想去医学院,想靠近他一点。
林天被迫学了管理,学金融,他开始赚钱,赚钱对他而言也很轻松,从来没什么能难倒他的事。他赚了很多钱,没有人知道他的私人账户里这么富有。
但到了那时,除了傅星河,他还是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。
他把傅医生当成了自己的梦想。
他觉得傅星河触不可及。
林天很怕失去他。
他们又吻在了一起,林天跪坐在他腿旁边,在沙发上跟他一边亲吻一边做。
就这么高强度的**下,林天索需无度,傅星河一直满足他,两人还是折腾到了半夜。
早上起来又来了一次,林天做上瘾了,不想走,可傅医生要开会了,床上、地毯上、沙发上、全都一片狼藉。
林天帮傅星河打上领带,傅星河低头亲亲他的嘴角,把自己衣服给他,“风大,你穿我衣服回去。”
他点头,又舍不得地环住他的腰,他使劲地闻傅星河身上的气味,“我马上一上飞机,又要开始想你了,”他眉头轻轻皱起,“真难熬。”
“不然我就呆这里吧?我自己出去逛逛,等你回来我们再做……”
“林小天,”傅星河手指轻弹他的额角,“有医学常识吗?这样做你要被我干坏。”
“干坏是什么感觉?”林天很兴奋,双眼亮亮的,“咱俩试试呗?”
“试什么试,”傅星河很无奈,给他说了后果,“会松弛,大便失禁。”
林天脸一下就白了,“你别吓我啊傅医生。”
“没吓你,乖乖回去,啊。”他哄道。
林天被他那么一吓,马上就妥协了,他也听说过,被操多了会变成大松货什么的……林天不想变成那样,他觉得要是变成那样了,傅星河或许会不再喜欢他的身体。
他就这么忐忑地上了飞机,觉得全身都不大对劲了。
林天叹口气,心想还是要节制点。
w市下完雨,轮到沪市了。似乎是几天前那场大雨带来了预兆,雨是顷刻之间下来的,毫无防备,伴随着照亮整个黑漆漆夜空的电闪。
雷声轰隆隆的。
正极和负极的云碰到一起,就会引发闪电,还会散发热量,空气挤压空气,产生爆炸式震动。
林天听见雷声,整个人脸色一白,浑身都僵住。
持续性的电闪,把屋子照亮,林天在灰蓝的光下,面如白纸。
他把自己蒙在被子里,双手捂住耳朵,身体有微不可查的颤抖。
傅医生这里并不如何隔音,像雷声这样的剧烈震动,是无法隔绝的。沪市一年难得打一次雷,林天怕这个,但是没人知道。每次打雷了,他就进卧室楼上的影音室躲着,那里没有窗户,隔音下几乎听不到打雷声,林天会把影片的声音开到最大,这样他就听不见了。
这个毛病很小就有了。
林天记不太清原因了,可能只是一个小错误,那个错误很小很小,林天根本想不起来了--好像他什么也没做,是夫妻俩闹了矛盾,老爷子让林翰海出去干活,给他找了个好活路后,林翰海就大半年没归家。他在电话里跟秦韵说这可是机会,老爷子看重了他,不能搞砸。秦韵刚开始也开心,后来听人说,林翰海在外地包养了女学生。这让秦韵大发脾气,在大雨瓢泼雷声阵阵的天气里,不让林天进家门。
那天秦韵似乎是喝了酒,她也没想把林天怎么着,毕竟他还小——可秦韵睡着了,她窗帘紧闭,打着呼噜,压根儿想不起还有个儿子在外面。
林天像流浪狗一样在自己家的屋檐下,哭着拍门叫喊:“妈妈你开门,我知道错了,我想回家。”
他那天晚上不知道拍了多久的门,那场雨特别大,电闪让夜晚看起来和白天差不多,水淹没了他的腿,林天的拖鞋不知道冲哪儿去了。
林天很害怕,怕雷声,想躲进箱子里。
最后他缩到了院子里的狗屋里。狗是别人送的杜宾犬,给他们家看门用的,平时有佣人照料。林天从小就不喜欢和人接触,也不喜欢动物,他连家里的狗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。结果那晚上,他却钻进狗窝和那只杜宾缩一起睡了。
雨水弥漫进狗屋。
家里这只杜宾不太喜欢叫,家里进了陌生的车辆时,它会叫两声。
这样的雷声,动物也怕,发出呜咽。
林天也呜咽,然后抱紧狗脖子,心想自己以后再也不讨厌狗了,见到狗一定不会绕道走了。
第二天秦韵酒醒了,想起来了,吓坏了,让下人赶紧去找林天,但是怎么也找不到,只找到一只飘到下水道的拖鞋。佣人给杜宾清理狗盆时,却发现了狗屋里还躺了个什么小玩意儿,等发现了那是什么,他大惊失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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